常壓玻璃鋼容器(玻璃鋼罐)盛水試驗規程
1. 目的
檢驗 常壓 玻璃鋼容器(玻璃鋼罐)盛水滲漏性能 .
2. 適用范圍
適用于對常壓 ( 設計壓力在 0.005MPa 以內 ) 的立式玻璃鋼容器的滲漏檢驗 .
3. 試樣要求
滲漏檢驗的容器(玻璃鋼儲罐)必須是制作完畢、安裝就位完畢、外觀檢驗合格、產品標識明確的玻璃鋼立式常壓容器。
試樣的數量:應對所有符合條件的容器均進行滲漏檢驗。
4 .試驗條件和試樣狀態調節
試驗環境溫度為容器安裝現場的環境自然溫度。
試樣要求在制作完畢后,在試驗環境下放置至少 7 天。
5 .試驗介質及設備
試驗介質為清水,水中所含化學成分不應對容器所盛介質造成不良影響。
試驗用水的溫度不應超過容器的設計溫度。
試驗用水泵的揚程應滿足向容器內注水高度的要求。
水泵的流量應以在預期時間內注滿水為宜,注水孔直徑應以小于或等于排氣孔直徑為宜,以免在注水時產生正壓。
必要時增加排水措施
對試驗結果采用肉眼觀察方法判斷。
6 .試驗步驟
檢查容器是否具備試驗條件
用盲板或閥門封堵沒必要敞開的接管口,確保不產生滲漏。
容器的排氣孔和溢流孔應保證敞開,以免在注水時產生正壓。
向容器內注水,至溢流為止開始計時。
保持液面高度 40 小時。
觀察容器外觀,如容器無滲漏、冒汗,無明顯變形即為合格,否則為不合格。
放水時放水孔開啟的大小應不大于排氣孔,以免產生負壓。
7 .試驗記錄
試驗記錄應注明容器標牌中的有關內容
試驗記錄應注明盛水時間,觀察結果。
試驗記錄應明確盛水滲漏試驗是否合格
試驗記錄應注明試驗人員(兩人以上)及試驗的起止日期。
河北隆康玻璃鋼有限公司
2010 年 5 月 1 日